关于启动博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的通知
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评价规定》(北航研字〔2020〕8号)的要求,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,加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,决定实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,特发布此通知。
(1)本通知适用于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修满学分,开题、中检、预答辩等各个环节符合培养要求,学位论文检测满足相关规定的生物医学工程学科所有博士研究生;
(2)预答辩专家组由不少于3名生物医学工程相关学科领域专家组成(博导应占2/3以上),导师不能作为预答辩专家组成员,但必须作为列席参加预答辩,专家组结合申请学位人员的创新成果支撑材料,对学位论文的核心创新成果进行集体评议,经投票表决,2/3以上专家同意,方可提出学位申请;
(3)为使博士研究生在预答辩后留有足够时间修改论文,预答辩必须在正式答辩之前3个月由学生申请;预答辩通过方可申请博士论文答辩,预答辩不通过则必须对论文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全面修改,并经导师审核后再次重新组织预答辩流程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(2022年1月11日)。
2022年1月11日
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学位分委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