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科生出国交换教务方面手续及流程
为开拓我院学生国际视野,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,学院原则上鼓励我院学生申请交换学习。因交换学习涉及学籍、学分等教务手续,现梳理手续流程如下,请计划出国交换学生参考。
1、申请阶段
鼓励学生自由申请,可参加学校或学院的交换项目也可自行联系。申请要求及原则按照各项目要求进行。
申请阶段的学习计划或课程计划等不作为课程认证时正式备案材料,请同学们留意。此阶段,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未来交换阶段的北航的课程计划。
2、申获后
外事手续:
申请获批后,学生需按外事处要求办理各种出国出境手续。手续流程及要求请到外事处网站查询。并在校历第9周周办理以下手续。
学籍及课程计划备案:
学生需办理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境外大学本科生交流学习审批表》(见附件)。办理流程:
1)向学院教务索要下一学期本专业的课程执行计划。(因下一学期执行计划要在每学期第9周才能确定,请第9周后找学院教务)
2)查询对方开课计划。
3)填写《交流学习审批表》,课程互认应遵循“学时相近,教学内容,教学大纲相近”的原则,符合原则转为专业课,否则只能转为公共选修课。
4)提交学院教务,等待审核和修订。
5)学院签署意见,提交教务处备案,教务处将在相应学期为其办理学籍异动。
注意1:学院需要1-2周进行审核和修订工作,部分课程(如:专业综合实验、毕业设计)需要任课老师审核其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方可,估请提前准备相关课程具体工作计划;
注意2:凡出国前未完成《交流学习审批表》的同学,其交换期间课程归国后不保障可以互认,其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缺考、0分等记录将不能消除。
3、出国前夕
1)留好联系方式,安排一个校内手续代办人,并把相关信息留给辅导员。要确保学院通过该联系方式能在24小时内联系上你。
2)向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侯丹丹老师(306室)报备,按需填写备案表。
3)向学院外事负责教师何静雯老师(321室)报备,按需提交表格。
4)向学院教务蔡朕老师(321室)报备,在报备后为其提交《交流学习审批表》至教务处。
4、归国后
1)第一时间办理复学手续(参见附件),复学完毕方可选课。(每学期选课时间一般在前3周)
2)归国3周内完成填写《学分互认申请表》,同时携带境外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,不能为网上下载的如图片截图等。
3)视学校规定情况,办理交换期间免体或补修体育。
4)如需补修课程,请于课程开课季的1-3周,提交纸质版申请书至学院教务处办理补选课手续。(每学期超过3周后,将不能办理选课)
附件:《交流学习审批表》、《复学手续》、《学分互认申请表》